第38章 强迫(1 / 2)

限时狩猎 唐酒卿 2753 字 10天前

晏君寻还在端详照片。

这案子时间跨度很长, 最早一起发生在2160年五月,被害人是个43岁的卖淫女,当时战争刚开始, 她死后两周被人发现。第二起案子发生在2160年十二月, 被害人是个38岁的卖淫女,死后一个月被人发现。

2161年凶手没有作案,督察局也没有抓到他。他就像是消失了,直到2163年, 他再次出现,犯下第三起凶杀案。第三起案子在2163年四月,被害人仍然是个卖淫女,24岁, 死后半个月被发现,随后凶手又消失了。他这次消失的时间更久,到今年才出现, 犯下第四起案子。

最后一位被害人只有16岁,是个女高中生, 死后八个小时被发现。

所有被害人都是在家里被发现的,这些现场照片很夸张, 它们都被血迹覆盖住了。晏君寻需要点开大图, 才能在红色里辨别出那些家具。

凶手有个习惯,喜欢在被害人的头部套上塑料袋, 把她们摆成跪着的姿势。

“高中生的死因是溺死, ”晏君寻把这些照片按时间顺序依次摆在眼前, “眼黏膜有出血现象。但是她和以前的被害人一样, 不仅遭受到凶手的暴力对待,也遭受到异物插入。”

凶手没有性行为, 但他有性暴力。

前两个案子都都发生在停泊区的旧商圈,那里是停泊区著名的红灯区,发廊和按摩店连成几排,女孩子都坐玻璃门后面,穿着吊带丝袜等着被挑选。

一号被害人叫吴琼花,她给自己起名叫阿琼,在一家叫做“粉色梦”的发廊里就业,最初被老板和嫖\\客称为“二等货”。她在2155年的时候给一个来停泊区炒楼的老板当小老婆,当了四年,老板因为南北联盟局势的影响破产了,把她留在停泊区,自己跑了。她当时已经怀了孕,回老家把孩子生下来留给父母,自己又回到停泊区在发廊里继续赚钱。

吴琼花在旧商圈的城中村里租了间房子,平时也会在那里接\\客。她的死是发廊老板发现的,人连续两周没有工作,发廊老板找到家里,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现场照片保存得很好,晏君寻还能看清吴琼花房间内部的所有摆设。她的房间很破旧,卧室也是客厅。床上很乱,被子被踢到了床底下。桌子是老样式,木质的,凶手曾经把她的头往桌子边角上撞,那里还有残余的血迹。但凶手的主要活动区域在卫生间,他把吴琼花拖了进去,吴琼花挣扎过。督察局在卫生间的门框上找到了她的指印,还有她断掉的指甲。

“他有专门用来作案的凶器,”晏君寻脑袋里的思绪开始活跃,它们分布在那些照片上,像是群训练有素的警犬,仔细地搜寻着细节,“他喜欢享受这个过程。”

凶手没有立刻把被害人弄死,他总是把现场搞得乱七八糟,这是他的示威方式。

“是的,”时山延握着水杯,“他走进别人家,把主人从床上拖了下来,然后给督察局留了一地的血。”

那些血迹走向都不自然,是凶手有意涂抹的。他在卫生间里做了很多事情,折磨被害人似乎能让他感觉很好。督察局的鉴定结果显示,他把卫生间里的牙刷塞到了吴琼花的身体内,但是他没有脱光吴琼花的衣服他没有脱光任何一个被害人的衣服。

“他在被害人死后,给被害人套上了塑料袋,”晏君寻盯着照片,“再把被害人摆放在门边,让她看着房门,看着自己是怎么离开的。”

这个人迫切地需要被关注,他总是在强调这件事,仿佛不干点什么,别人就看不到他。值得注意的是,凶手划破了吴琼花的照片。那张照片是吴琼花和炒楼老板的,吴琼花把它挂在墙壁上,假装自己结过婚、有过家庭,凶手对此很愤怒,他把它划得稀烂。

凶手还给督察局留了信,他在吴琼花的塑料袋里塞了张字条,写着“再见”。

再见。

晏君寻打量着那张字条的特写,它是从吴琼花房间内的杂志上撕下来的,写得很工整,像是交作业的小学生。凶手犯案有计划,他想要得到督察局的关注,可惜的是当时南北联盟在打仗,这案子就像掉进深潭里的小石子,只溅起了很小的水花。

于是凶手在同年十二月继续犯案。二号被害人叫作李思,在停泊区旧商圈的按摩店工作。她和吴琼花一样,在店里排不上名号。她在按摩店干了将近七年时间,2160年时离店单干,在红灯区的城中村租下间房子,靠老客户拉拢生意。但那年北线联盟整体经济下滑,失业、破产的人很多,她到最后不得不上街招徕客人。

因为李思是单独住,既没有亲戚,也没有老板,所以直到一个月后,她的房东上门要钱才发现她死在了家里。

光屏上的照片切换,那些红色让晏君寻觉得嘴巴里都是血腥味。他摸向裤兜,时山延已经递来了棒棒糖。

这种想干什么都能被发现的感觉真不好。

晏君寻在时山延开口前接过棒棒糖,迅速地剥开送进嘴里。他知道了,最好不要给时山延开口的机会,否则麻烦的是他自己。

李思的房间照片比吴琼花的要更加多,因为她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她的房间和吴琼花的房间风格迥异。她很喜欢购物,劣质衣架挤满了客厅,到处都堆放着她的衣服。她遇害时没有睡着,可能刚接过客,脸上的妆都没有卸掉,身上还穿着带有亮片的情趣内衣。

“他可能有强迫症,”晏君寻看着看着逐渐蹙眉,“他把被害人拖进卫生间杀掉,又把被害人拖回客厅的墙边放好。”

凶手对被害人的注视有种病态的需求,他总是要她们跪着看自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