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失踪(2 / 2)

浪迹异星 李小罗 5953 字 11天前

话说追李凌的这伙人就是白族族长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一伙,老大叫白鄂虎,老二叫白眼狼,他们这的白眼狼可没有地球那样的意思,在这里是褒义,老大身强力壮一脸彪悍,老二就比较瘦细显的比较阴沉。昨晚八王子一来白狼寨,老二看见八王子的一身装束和随从人马,点燃了他心中对地位的野心渴望。听说这次八王子来这山边是搜索什么人,还发放了几张画像,这画像看起来很普通,大家也都只以为是一个逃犯,因为之前很多大夏的逃犯往这边疆的山林里跑来隐居或做强盗什么的。所以大家也没怎么在意,只需要招待好八王子就是一件美差。

今早一大早白族长就吩咐自己的两个得力的儿子上山打猎,为了给八王子搞点好野味,可在这天气打猎可不好打,最近已经开始下雪,再过几天到山外的路都会被封了,野兽也大多进了窝。这时候老二就想到了夏天发现的一头棕熊,就在南边的一个山腰洞里,当时自己带人去,不想这熊貌似成精了,弓箭都射不透,还凶猛无比,当时自己折了一个手下,今天有老大在让他去打,打成了有自己功劳,失败了万一老大死了,自己嘿嘿不就是白族未来寨主了嘛?山林族人多崇拜勇武,所以白族里的人对老大白鄂虎都很崇拜,自己虽然头脑聪明,为族里各种出谋划策出了不少力,但是并没受到多少尊重,眼看老爹最近几年就要交接寨主之位给老大,昨天看到八王子的一行人马,更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他就向老大怂恿道:“大哥,打些兔子狐狸对八王子来说没有新意,我知道有一只熊在南面一山洞里,如果能献给八王子一只熊,那么八王子说不定封大哥做个大夏的官呢。”白鄂虎一听觉得有理就叫老二带路,于是一行人就摸到了熊洞外,结果发现那有熊的踪影?不过随即发现地上的血迹以及一条路迹,这熊被别人打了拖走了。这些人中不乏好手,一阵搜索就确定对方就一人,昨晚在此休息一夜,今早向南黑寨方向早上刚走,离现在不过一个时辰。

这时候老二就又动了心思道:“这天气,对方一人拖着这么重的东西定走不快,且黑族和我们白族世代仇怨,咱们兄弟和十八个部落勇士,这还有什么说的?”大家眼中都传递着一个心思-抢劫杀人。

说是说对方只走了一个时辰,结果白族人一伙也追了一个时辰,要不是雪地上痕迹越来越新,他们都快以为自己想错了,只有加快再追。当他们追了两个时辰后看到李凌的时候,这伙人中最沉稳的老二都有一股莫名的怒气,你这厮跑这么快干嘛!如果他能冷静下来仔细想想的话就会再慎重一些,如果一个一般人在山林里行走一时辰也就十公里左右,但是再带一个近几百斤熊的话,再这高低不平的山林这速度可不是除以二这么简单,一般人能拉动都不错了。就算一个很强壮的部落勇士,估计速度也得除以三,他们加速追大约速度是一时辰十公里,对方按时辰走了二十公里带一个大熊实力远在他们之上啊。不过没等他们细想,当看见李凌听他们话停下,看清了那简易的木架子上不仅有只大熊还有一只鹿,白族人眼睛都红了,其他想法的早就飞到天边去了。老二老大一对眼,都是一片血红,直接抽出了刀,喊一声:“杀掉这黑族狗,抢迷花鹿和黑熊!”他把迷花鹿放前面,是因为在大家眼里迷花鹿可是好东西,是一种名贵的药材,有大补等各种功效,献给皇帝都可以做贡品的,价值上千金且有价无市。因为迷花鹿这东西对环境要求高而且听力生性胆小,一两里外的人步行声都会惊动跑,而且他很机灵敏捷就算发现了它,它在森林雪地里跑的像风,所以基本上人类没法捕捉的,可李凌只是想到多百多斤肉而已。

话说追李凌的这伙人就是白族族长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一伙,老大叫白鄂虎,老二叫白眼狼,他们这的白眼狼可没有地球那样的意思,在这里是褒义,老大身强力壮一脸彪悍,老二就比较瘦细显的比较阴沉。昨晚八王子一来白狼寨,老二看见八王子的一身装束和随从人马,点燃了他心中对地位的野心渴望。听说这次八王子来这山边是搜索什么人,还发放了几张画像,这画像看起来很普通,大家也都只以为是一个逃犯,因为之前很多大夏的逃犯往这边疆的山林里跑来隐居或做强盗什么的。所以大家也没怎么在意,只需要招待好八王子就是一件美差。

今早一大早白族长就吩咐自己的两个得力的儿子上山打猎,为了给八王子搞点好野味,可在这天气打猎可不好打,最近已经开始下雪,再过几天到山外的路都会被封了,野兽也大多进了窝。这时候老二就想到了夏天发现的一头棕熊,就在南边的一个山腰洞里,当时自己带人去,不想这熊貌似成精了,弓箭都射不透,还凶猛无比,当时自己折了一个手下,今天有老大在让他去打,打成了有自己功劳,失败了万一老大死了,自己嘿嘿不就是白族未来寨主了嘛?山林族人多崇拜勇武,所以白族里的人对老大白鄂虎都很崇拜,自己虽然头脑聪明,为族里各种出谋划策出了不少力,但是并没受到多少尊重,眼看老爹最近几年就要交接寨主之位给老大,昨天看到八王子的一行人马,更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他就向老大怂恿道:“大哥,打些兔子狐狸对八王子来说没有新意,我知道有一只熊在南面一山洞里,如果能献给八王子一只熊,那么八王子说不定封大哥做个大夏的官呢。”白鄂虎一听觉得有理就叫老二带路,于是一行人就摸到了熊洞外,结果发现那有熊的踪影?不过随即发现地上的血迹以及一条路迹,这熊被别人打了拖走了。这些人中不乏好手,一阵搜索就确定对方就一人,昨晚在此休息一夜,今早向南黑寨方向早上刚走,离现在不过一个时辰。

这时候老二就又动了心思道:“这天气,对方一人拖着这么重的东西定走不快,且黑族和我们白族世代仇怨,咱们兄弟和十八个部落勇士,这还有什么说的?”大家眼中都传递着一个心思-抢劫杀人。

说是说对方只走了一个时辰,结果白族人一伙也追了一个时辰,要不是雪地上痕迹越来越新,他们都快以为自己想错了,只有加快再追。当他们追了两个时辰后看到李凌的时候,这伙人中最沉稳的老二都有一股莫名的怒气,你这厮跑这么快干嘛!如果他能冷静下来仔细想想的话就会再慎重一些,如果一个一般人在山林里行走一时辰也就十公里左右,但是再带一个近几百斤熊的话,再这高低不平的山林这速度可不是除以二这么简单,一般人能拉动都不错了。就算一个很强壮的部落勇士,估计速度也得除以三,他们加速追大约速度是一时辰十公里,对方按时辰走了二十公里带一个大熊实力远在他们之上啊。不过没等他们细想,当看见李凌听他们话停下,看清了那简易的木架子上不仅有只大熊还有一只鹿,白族人眼睛都红了,其他想法的早就飞到天边去了。老二老大一对眼,都是一片血红,直接抽出了刀,喊一声:“杀掉这黑族狗,抢迷花鹿和黑熊!”他把迷花鹿放前面,是因为在大家眼里迷花鹿可是好东西,是一种名贵的药材,有大补等各种功效,献给皇帝都可以做贡品的,价值上千金且有价无市。因为迷花鹿这东西对环境要求高而且听力生性胆小,一两里外的人步行声都会惊动跑,而且他很机灵敏捷就算发现了它,它在森林雪地里跑的像风,所以基本上人类没法捕捉的,可李凌只是想到多百多斤肉而已。

话说追李凌的这伙人就是白族族长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一伙,老大叫白鄂虎,老二叫白眼狼,他们这的白眼狼可没有地球那样的意思,在这里是褒义,老大身强力壮一脸彪悍,老二就比较瘦细显的比较阴沉。昨晚八王子一来白狼寨,老二看见八王子的一身装束和随从人马,点燃了他心中对地位的野心渴望。听说这次八王子来这山边是搜索什么人,还发放了几张画像,这画像看起来很普通,大家也都只以为是一个逃犯,因为之前很多大夏的逃犯往这边疆的山林里跑来隐居或做强盗什么的。所以大家也没怎么在意,只需要招待好八王子就是一件美差。

今早一大早白族长就吩咐自己的两个得力的儿子上山打猎,为了给八王子搞点好野味,可在这天气打猎可不好打,最近已经开始下雪,再过几天到山外的路都会被封了,野兽也大多进了窝。这时候老二就想到了夏天发现的一头棕熊,就在南边的一个山腰洞里,当时自己带人去,不想这熊貌似成精了,弓箭都射不透,还凶猛无比,当时自己折了一个手下,今天有老大在让他去打,打成了有自己功劳,失败了万一老大死了,自己嘿嘿不就是白族未来寨主了嘛?山林族人多崇拜勇武,所以白族里的人对老大白鄂虎都很崇拜,自己虽然头脑聪明,为族里各种出谋划策出了不少力,但是并没受到多少尊重,眼看老爹最近几年就要交接寨主之位给老大,昨天看到八王子的一行人马,更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他就向老大怂恿道:“大哥,打些兔子狐狸对八王子来说没有新意,我知道有一只熊在南面一山洞里,如果能献给八王子一只熊,那么八王子说不定封大哥做个大夏的官呢。”白鄂虎一听觉得有理就叫老二带路,于是一行人就摸到了熊洞外,结果发现那有熊的踪影?不过随即发现地上的血迹以及一条路迹,这熊被别人打了拖走了。这些人中不乏好手,一阵搜索就确定对方就一人,昨晚在此休息一夜,今早向南黑寨方向早上刚走,离现在不过一个时辰。

这时候老二就又动了心思道:“这天气,对方一人拖着这么重的东西定走不快,且黑族和我们白族世代仇怨,咱们兄弟和十八个部落勇士,这还有什么说的?”大家眼中都传递着一个心思-抢劫杀人。

说是说对方只走了一个时辰,结果白族人一伙也追了一个时辰,要不是雪地上痕迹越来越新,他们都快以为自己想错了,只有加快再追。当他们追了两个时辰后看到李凌的时候,这伙人中最沉稳的老二都有一股莫名的怒气,你这厮跑这么快干嘛!如果他能冷静下来仔细想想的话就会再慎重一些,如果一个一般人在山林里行走一时辰也就十公里左右,但是再带一个近几百斤熊的话,再这高低不平的山林这速度可不是除以二这么简单,一般人能拉动都不错了。就算一个很强壮的部落勇士,估计速度也得除以三,他们加速追大约速度是一时辰十公里,对方按时辰走了二十公里带一个大熊实力远在他们之上啊。不过没等他们细想,当看见李凌听他们话停下,看清了那简易的木架子上不仅有只大熊还有一只鹿,白族人眼睛都红了,其他想法的早就飞到天边去了。老二老大一对眼,都是一片血红,直接抽出了刀,喊一声:“杀掉这黑族狗,抢迷花鹿和黑熊!”他把迷花鹿放前面,是因为在大家眼里迷花鹿可是好东西,是一种名贵的药材,有大补等各种功效,献给皇帝都可以做贡品的,价值上千金且有价无市。因为迷花鹿这东西对环境要求高而且听力生性胆小,一两里外的人步行声都会惊动跑,而且他很机灵敏捷就算发现了它,它在森林雪地里跑的像风,所以基本上人类没法捕捉的,可李凌只是想到多百多斤肉而已。

话说追李凌的这伙人就是白族族长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一伙,老大叫白鄂虎,老二叫白眼狼,他们这的白眼狼可没有地球那样的意思,在这里是褒义,老大身强力壮一脸彪悍,老二就比较瘦细显的比较阴沉。昨晚八王子一来白狼寨,老二看见八王子的一身装束和随从人马,点燃了他心中对地位的野心渴望。听说这次八王子来这山边是搜索什么人,还发放了几张画像,这画像看起来很普通,大家也都只以为是一个逃犯,因为之前很多大夏的逃犯往这边疆的山林里跑来隐居或做强盗什么的。所以大家也没怎么在意,只需要招待好八王子就是一件美差。

今早一大早白族长就吩咐自己的两个得力的儿子上山打猎,为了给八王子搞点好野味,可在这天气打猎可不好打,最近已经开始下雪,再过几天到山外的路都会被封了,野兽也大多进了窝。这时候老二就想到了夏天发现的一头棕熊,就在南边的一个山腰洞里,当时自己带人去,不想这熊貌似成精了,弓箭都射不透,还凶猛无比,当时自己折了一个手下,今天有老大在让他去打,打成了有自己功劳,失败了万一老大死了,自己嘿嘿不就是白族未来寨主了嘛?山林族人多崇拜勇武,所以白族里的人对老大白鄂虎都很崇拜,自己虽然头脑聪明,为族里各种出谋划策出了不少力,但是并没受到多少尊重,眼看老爹最近几年就要交接寨主之位给老大,昨天看到八王子的一行人马,更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他就向老大怂恿道:“大哥,打些兔子狐狸对八王子来说没有新意,我知道有一只熊在南面一山洞里,如果能献给八王子一只熊,那么八王子说不定封大哥做个大夏的官呢。”白鄂虎一听觉得有理就叫老二带路,于是一行人就摸到了熊洞外,结果发现那有熊的踪影?不过随即发现地上的血迹以及一条路迹,这熊被别人打了拖走了。这些人中不乏好手,一阵搜索就确定对方就一人,昨晚在此休息一夜,今早向南黑寨方向早上刚走,离现在不过一个时辰。

这时候老二就又动了心思道:“这天气,对方一人拖着这么重的东西定走不快,且黑族和我们白族世代仇怨,咱们兄弟和十八个部落勇士,这还有什么说的?”大家眼中都传递着一个心思-抢劫杀人。

说是说对方只走了一个时辰,结果白族人一伙也追了一个时辰,要不是雪地上痕迹越来越新,他们都快以为自己想错了,只有加快再追。当他们追了两个时辰后看到李凌的时候,这伙人中最沉稳的老二都有一股莫名的怒气,你这厮跑这么快干嘛!如果他能冷静下来仔细想想的话就会再慎重一些,如果一个一般人在山林里行走一时辰也就十公里左右,但是再带一个近几百斤熊的话,再这高低不平的山林这速度可不是除以二这么简单,一般人能拉动都不错了。就算一个很强壮的部落勇士,估计速度也得除以三,他们加速追大约速度是一时辰十公里,对方按时辰走了二十公里带一个大熊实力远在他们之上啊。不过没等他们细想,当看见李凌听他们话停下,看清了那简易的木架子上不仅有只大熊还有一只鹿,白族人眼睛都红了,其他想法的早就飞到天边去了。老二老大一对眼,都是一片血红,直接抽出了刀,喊一声:“杀掉这黑族狗,抢迷花鹿和黑熊!”他把迷花鹿放前面,是因为在大家眼里迷花鹿可是好东西,是一种名贵的药材,有大补等各种功效,献给皇帝都可以做贡品的,价值上千金且有价无市。因为迷花鹿这东西对环境要求高而且听力生性胆小,一两里外的人步行声都会惊动跑,而且他很机灵敏捷就算发现了它,它在森林雪地里跑的像风,所以基本上人类没法捕捉的,可李凌只是想到多百多斤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