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282(1 / 2)

黄金黎明II 姬泱 2074 字 6天前

猎隼的事情马上就被揭过去,我们晚上在培欧萝城住下。

这里已经成为亲王的私人财产,所以在十年前,亲王曾经耗费巨资进行修葺。这里外表看起来是古代辉煌的遗址,其实,这里内部却是一座好像进入一千零一夜中描述的王宫。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雕刻与花纹,还有在墙壁上镶嵌的不计其数的宝石,施华洛世奇水晶的吊灯,手工编织的嵌入金线的白色的地毯。香炉中熏着馥郁的香气,极端巨大的卧室旁边甚至还有一个装满了温泉的浴池。

我穿着阿拉伯传统的丝质长袍,就坐在香炉对面,亲王的一位女仆正在我的手背上用一种特殊的染料绘制繁复纠缠的花纹。花纹绘制完毕,就可以那那一层染料去掉,剩在皮肤上的就是一层稍微淡一些的颜色,让手指顿时产生一种迥然不同于中国的异国美感。

外面正在烧火做饭,是一种用很古老的方法bbq羊肉,还有今天的猎物。

这些羊肉是勋世奉让max调用直升机运过来的,并且由max大叔亲自腌制,也就是说,正在看孩子的max大叔,还可以分心把羊肉腌制好,真是不容易的说。

这些羊肉用几层棕榈叶裹起来,再过上一层泥,然后在沙漠上挖一个不深不浅的坑,把羊肉放进去,随后铺满了烧红的木炭,再盖上黄沙,大约2个小时之后,翻开黄沙,把已经烤干的黄泥裹着的羊肉翻出来,再用阿拉伯弯刀分割,每个人面前放一个盘子,里面放一大块肉,盘子旁边是一把小刀,让大家用刀切着吃。

沙漠中的篝火把白天因为猎隼的事情而冷淡的气氛重新燃烧了起来。

亲王,还有亲王的随从,他的客人,还有很多人,阿拉伯的男人们围绕着篝火跳着一种很传统的舞步,他们的手指打着节拍,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吟唱着一种很有热情的歌谣。

勋世奉听得懂阿拉伯语,但是他对于亲王的邀请没有兴趣。

他虽然在白天射杀亲王猎隼以表明他是一个男人,是一个爱打猎,并且打猎技能极强悍的男人,但是他对于与亲王和他的客人们围绕着火堆好像燕城出土的陶罐子上的珍稀的彩绘那样载歌载舞方式相当无法接受。他只是在一旁看着,如果他心情好,他会在冷淡的面容上带上一点微笑的。

我见到了阿卜杜拉的第三个妻子,法蒂玛王妃。这位王妃是一位阿拉伯妇女,她是这一带沙漠一个部落首领的女儿,与伊曼王妃的气质与彻底西方化的装扮完全不一样,法蒂玛一直穿着阿拉伯传统黑袍,如果有勋世奉在场,她甚至戴着黑色的面纱,如果只有我,她就会取下黑纱,我可以看到她令人惊艳的美貌。

这种感觉很奇特,就好像法蒂玛王妃是稀世之珍,宫廷收藏,一直存放在帝王的禁城当中,外人根本不可能见到,如果有机会可以一睹风采,她的美貌让人惊艳,为人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并且,这种惊艳因为机会稀缺而更加让人感觉到难得。

阿卜杜拉亲王的第三王妃地位稍微显得尴尬。

阿拉伯的男人可以娶四位妻子,但是第三与第四位地位没有那么稳固,即使不是能随意更换,但是,如果男人想要再娶新妇,一般离婚更换掉的都是第三或者是第四位妻子。

第一王妃地位显赫,一般成为第一王妃的都是家族内部的女子。

阿卜杜拉亲王的大妃就是她的表妹,是他妈妈家族的女子,从17岁嫁给他开始就生儿育女,一直没有间断,至今大约已经有了4个孩子,其中3个是儿子,这些孩子就是第一王妃地位的保证。

亲王的第二王妃则是一位’真爱’英国女子伊曼王妃,虽然目前同亲王还没有孩子,但是她的位置非常独特,这一点,任何人都能看出来。

比较耐人寻味的是我眼前的第三王妃,她虽然很年轻,她比伊曼王妃年轻了将近8岁,但是她已经和亲王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无论按照中国古代宫廷的规律,还是目前阿拉伯世界的规则,法蒂玛王妃的孩子都是亲王给予她地位的保障,从这种规则来看,也许,亲王的’真爱’是这位保守、传统,不显山不露水,却美艳惊人的法蒂玛王妃也说不定。

法蒂玛王妃的英语是亲王亲自教的,她有口音,很重,但是英语却说的流畅而清晰,她,“夫人,您的手指很美,花纹可以为您的美丽锦上添花。”

我也连忙称赞了一下她的眼睛与睫毛,尤其是她的睫毛,浓密修长,让她的双眼充满了魅力。不过根据达尔文进化论的观点,中东美人的睫毛这么长,是因为需要抵挡沙漠的沙尘暴。

法蒂玛笑了,“我喜欢中国女人的皮肤,好像中国的白瓷一样细腻、苍白、光滑。这是我们无法拥有的。”

我,“呃,看样子,我们总是不珍惜自己已经拥有的,反而是羡慕别人的东西。”

勋世奉走到我们身边坐下,法蒂玛连忙戴上面纱。

勋世奉用阿拉伯语与法蒂玛说了两句,王妃顿时显得轻松很多,她吩咐女仆给我们准备了红茶与传统咖啡。这种咖啡是把咖啡粉放在一个很小的黄铜罐子当中,然后加水直接放在炭火上烧,一直到把水烧开,咕嘟咕嘟很久,一直到液体变成快要粘稠的颜色才倒入杯子当中,同时加入很多糖,陪着涂抹着厚厚蜂蜜的阿拉伯点心一切吃。

我的面前就是一盘子肉,有羊肉,还有王妃端给我的一块大雁,和两只大雁翅膀,我自己拿着小刀慢慢切割。

max大叔亲手腌制的羊肉味道不错,大雁翅膀也同鸡翅膀的味道不太一样,在这样的气氛下,它们就更显得味道很好,就好像我初中暑假和家人一起到海拉尔烤全羊喝酸马奶酒的时候感觉很相似。

法蒂玛王妃不方便在这里呆很久,她准备好一切就与女仆离开。

我感觉自己吃的有点多,这里又没有饮料,那些红茶、薄荷茶、咖啡什么的完全不能喝进嘴巴中,顿时有些想念酒水。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也是人生一大爽事,而不是大块吃肉,大口喝甜水。

忽然,勋世奉手指轻微控制住我的脖子,让我昂头,他的薄唇压了下来。

伏特加的味道!

还有,柠檬调节的滋味。

他喂我喝了一大口烈酒,如同刀锋入喉,顿时就有一种火焰焚烧的焦灼感。我幻想,如果此时在我脑袋顶上插着一根灯芯,凑近火种我就能熊熊燃烧起来!

我,“你带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