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长:920毫米
全重:4.2千克
初速:895米秒
有效射程:800米
弹匣容量:10发
枪弹:87式5.8毫米机枪弹
瞄准镜重量:0.6千克白光瞄最大放大倍率9倍
战斗射速10发分钟
李默快速的将枪组装在一起,整个过程还不足三十秒,熟练的拉动枪栓放了一记空枪。
枪是好枪,枪手也是好枪手,但好枪配合着好枪手并不见得就是一个出色的猎手。一个出色的枪手都了解,虽然枪得型号一样也并不见得是同一把枪。真正的好枪手都会后固定的枪,他们视它们为第二生命。
首先一把枪不但但要了解它的性能,更重要的是和枪之间的感觉,那是一种很抽象的感觉,但李默不否认这种东西它实实在在的存在着,有了这种感觉才可以让枪手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反应,同时发挥出最强的威力。
至于第二点才是最主要的,也是一个枪手必须了解的。每一个打枪的姿势虽然大同小异,但李默很清楚人与人之间还是有差距的,这种差异不仅仅是个人习惯,而且枪的舒适感也会造成这种差异。
李默要做的不是温习以前枪法,也不是熟练的拆装速度,而是培养和枪之间的感情,是那种犹如使用自己手臂那样自然的感觉。
不得不说李默这厮在这方面的天赋令人吃惊,短短半天时间李默已经将这把枪完全摸透,那有点紧得枪栓现在不感觉那么讨厌了,同时模仿着开枪所产生的后座力李默大脑中泛起了一阵阵快感。
“娘的,真是好东西!”李默得意的将枪再次分解成若干零件小心的放在手提箱内,并从箱子里拿出一个弹夹,将子弹卸下一颗一颗的仔细检查。
对于狙击的要求是相当的苛刻,温度、风速,而且就连光线都会是必要因素。
李默对每一个子弹认真检查一便后,心中暗暗叹息“猎鹰啊猎鹰,哥得习惯你咋就摸的这么透,以后让哥怎么在你面前抬起头啊!”李默苦笑一声将子弹压回去,放回去。
沙漠之鹰,这种威力大体积不小的手枪差不多都退出了军队的舞台,虽然造价便宜,但这枪的后座力太变态了,李默曾经用这玩意的时候,一场任务下来右臂麻的不输与自己了。
可是李默也不想想,那次的战斗不是一开枪就是数百发子弹的功绩这小子身体素质这般变态都有点小承受不住,这沙漠之鹰的后座力可见一斑了。
不过李默这变态在手枪中就喜欢这东西,后座力虽然是大了点,但威力也大啊,对着敌人的脑袋差不多一枪就把半个脑袋给轰掉。
李默熟练的将子弹从枪栓中拉出,听着金属摩擦而产生的声音,李默心中那个爽啊。
“三合会,你们等着我一定让你们付出惨重的代价!”李默眼中的红光再次闪动,仿佛一只择人而噬的狼。
直到李默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时李默这才将手提箱合上,放在自己的床底下,这才发现时间差不多到了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