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寒冷的海域,“酒”是人们饭桌上必不可少的饮品。
酒吧的老板急忙跑出了门外,抬头一看...好吧,不是好像,是真有大怪物啊!
原本在雪山上生活的棕毛大猩猩怎么跑到镇子里面来了?
那可是连大炮都不害怕的怪物啊!
酒吧老板揉了揉眼睛,他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咦?怎么没看到有人逃跑呢?
“老板你看上面,有两个人坐在那里呢!”
“别瞎说...猩猩王最讨厌有人...还真有啊!”
毫无疑问,坐在棕毛大猩猩肩膀上的就是海岚和克尔拉了。
要高调!
海岚现在还不打算暴露自己的恶魔果实能力,因为当多弗朗明哥听到“自然系光系恶魔果实能力者”这些关键字之后,一定会联想到曾多次闪碎他墨镜的海岚。
那样一来,伏击唐吉诃德家族的计划就泡汤了。
所以海岚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剑豪”,正好可以锻炼他的剑术,也不枉在“金手指”史密斯那里顺到的“大快刀21工”之一的“冽风”。
海岚需要低调,那克尔拉就需要高调了。
不然以克尔拉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得有多少人贩子盯着她?
海岚倒是不怕他们,北海的人贩子对于海岚来说比拍死苍蝇都简单。
但苍蝇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烦人啊!
于是现在当人贩子在打克尔拉的主意时,他们就得着实认真地想一想了。
呵呵...自己不会被那大猩猩一巴掌拍死吧?
“老板,我这‘金刚’兄弟喜欢喝酒,你待会给它搬几桶出来,放心,钱少不了你的。”
来到酒吧门口,海岚和克尔拉从“金刚”上跳了下来,海岚指了指身后的大猩猩,如是说道。
“好,马上就来...还不快去!”
被老板喝了一句,旁边的服务员立刻点着头退了下去。
克尔拉对老板甜甜地一笑:“那就谢谢老板了啊!”
要说这兄妹俩人能和山上的棕毛大猩猩成为朋友,源于恐惧,老板对于他们的态度本来就应该好的不得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这对兄妹说话,老板就开心地不得了。
原本就很恭敬的态度此时更是热情地如同火焰。
出于热心肠,老板主动提醒道:“这座镇子里可是有杰尔马66的驻军,你们一定要看好...额...金刚兄弟是吧?一定不要让他惹麻烦。”
“谢谢。”
当海岚与克尔拉走到酒吧内一段时间之后,众人发现这俩人不像是来找茬的,渐渐地也就放下了心来。
“你们听说了吗?最近有一个疯子竟然带着一个得了铂铅病的小孩子在到处求医,医院拒绝接收他们,那个疯子还发脾气,后来更是变本加厉,竟然连医院都给烧了...”
“铂铅病,那可是不治之症啊,而且还会传染,这种疯子简直就该绞死!”
“不过这座岛上有杰尔马66的驻军,想必那个疯子不敢来吧?”
“我觉得杰尔马66比疯子更可怕...”
“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