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对不起有什么用,你最好死了永远不要再出现!”阿煊语速极快,声嘶力竭,似乎真的很讨厌我,讨厌到恨不得我去死。
我却看到了那双特殊的眼睛,真的很漂亮,像是万年黑珍珠,又像是黑夜中的万千星辰汇聚在他眼中。
阿煊他,想让我活着回来。
他没有厌恶我,真好。
我似乎也有了满满的勇气,可以抵抗恶魔的诱惑,与恶魔拼斗了。
因为阿煊他,想要我活着啊,这样就很好了,已经很好了。
“我永远不会爱你。”
犹如光束刺破黑暗,这句听起来无情决绝的话,却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告白,瞬间给了我无限勇气与力量。
世上还有什么是比两情相悦更美妙的事情?
我想没有了。
那么,为了这个世间最美妙的事情不至于变成悲剧,我必须要赢。
幸好,我做到了。
每个人都会犯错,只是有些错误无伤大雅,有些错误造成的后果却是难以弥补,无从改正。
幸好,我还有机会,有能力去改正。
情不知所起,却一往情深。也许这份爱意一开始其实没有那么深,而是受了恶魔的蛊惑,但那又怎么样。即便没有恶魔,这份爱意终究也会发芽长大,成为参天大树。
“臻然,下班啦!”扎着长马尾的黑发青年敲了敲我的桌面,一双黝黑宛若黑珍珠的眸子里满是笑意。
我伸出手,将他的手握在掌心里,感受着那份实在的温热,也轻轻勾起唇角:“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作者有话要说:
先补一个番外_(:3∠)_
番外二 露草山日常
露草山,某旮旯地,烟火缭绕,同时空气中飘散着掺有蜂蜜的烤肉香味。
有三个看起来年纪在10岁左右的确来说,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正盘腿围着烟火坐着。三小孩穿着统一的月牙色道袍。
“毛毛,能吃了吗?我觉得能吃了。”唯一的女孩自问自答,她探着头,双眼一错不错的盯着对面男孩手中时不时翻滚的木棍上的烤鸡,十分没形象的吸溜了一下口水。
被叫做毛毛的男孩眯着一双眼,肤色白皙,虽然年纪尚小,面容却隐隐流露出狐狸的狡猾气质,此时微微一笑:“还不行哦, 二丫你注意点,头发被撩到了是小事,口水千万不准滴到食物上,不然的话——”
二丫却不管他话里透出的威胁,反而特别无赖的露齿一笑:“那敢情好,你们嫌弃的话,我就可以一个人霸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