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闵夏跟着隔壁家的黄奶奶学一些家常菜,这不是被油溅到就是被菜刀误伤,一双白嫩嫩的玉手没几下就变得惨不忍睹了。
“我就做给他看看我也是会过日子的女人。省得你们都说我不能当一名优秀的女朋友。”她这回可是下重本了,要是没能把人扑倒,就连上帝都要给她默哀了。
巫小玉发现她执着起来真的是誓死不回头,“夏夏,你是认真的?”
“你觉得呢?”
“……”我要是看得出来,我还问你?
“我知道你想什么,无非就是觉得蔺言长得好看,所以被我看上了,而我只不过是逗他玩而已,并不是真心的。”
巫小玉一叹息,“心里话都被你说出来了。”
“在你眼里,我这个朋友就是那么水性杨花?”闵夏顿感无奈。
“这不怪我啊!谁让你和乔段之分手之后就变得……”巫小玉立马刹住了,没把话继续说下去。
闵夏淡然一笑,“不必小心翼翼的,都过去多少年了……而且你太看得起我了,你不是不知道我有多花心,我真能记住一个人那么久吗?”
巫小玉看她淡然的样子,也放松了不少,“那到底你现在追蔺言是不是认真的?你可是知道的,蔺言可是我男人的兄弟,你要不是真心的,我可不能看着人家那样的三好青年落入你这个万年臭坑里头。”
“不认真我犯得着亲自下厨吗?你几时见过我对一个男人做出过这样的付出了?”
“……”
良久,她说:“小玉,你知道吗,其实最难熬的不是孤独,而是心底无人。”
她是画家,作品受尽追捧,有人把她称为最有灵性的当代艺术家之一。她是旅游体验师,每天旅行看不同风景,被人认为极尽享受。
是的,她其实很孤独。
只是不说。
***
封闭的车内静静的,高架上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都堵满的汽车。
此刻就像困兽一样,似乎被困在了中心,又似乎是困在了世界上最寂寞的一角。
巫小玉许久未曾和闵夏紧密联系了,虽然彼此分开天各一方,可每一次见面都不生疏,就像还是当年的两个小女孩一样,坐在幼儿园的秋千架子上,你来推我高高,我来推你高高。
她一直认为后来的闵夏一直都不孤独,她看着真的好充实,穿梭在不同的国度旅行,创作着艺术,受追捧,开画展,交各种各样的男朋友。
她多少年来第一次听到朋友嘴里吐出“孤独”二字。
她竟然说不出话来。
***
好一阵子不堵车后,两人没一会就到了预约的婚纱店。
而利思似乎一早就到了,等了她们许久的。
新娘的婚纱和礼服都是各一套,而伴娘的也是一样。首先是巫小玉试穿了一下已经改好尺码的婚纱,一袭长拖尾抹胸镂空的白色婚纱,随后是一身枚红色绣着大朵牡丹的长款七分袖旗袍,看上去十分的有韵味。
而伴娘礼服就简约许多,利思是一身香槟色的斜肩修身小礼服,随后是青色的刺绣短款旗袍。
而闵夏的小礼服和利思的唯一不一样就是,她穿的是一字肩款式。
“旗袍我还没来得及给你挑,你选一款吧!”巫小玉由于之前不敢肯定闵夏能不能担任伴娘所以也没选伴娘穿的旗袍。
没一会婚纱店的店员就推了一排短款旗袍过来,五花八门的颜色。
闵夏指尖划过一排旗袍,最后抽出了一件黑色~网纱的旗袍,十分的精致。
“黑色的?你这要是干嘛?你是参加婚礼又不是参加葬礼去悼唁,赶紧换一件……”巫小玉一看到她手里挑的旗袍就立马道。
“这件吧!”说着利思从架子上抽出了一套紫色~网纱刺绣面料的短款旗袍,上面刺绣着白色的小花,看上去十分好看。
“这件好,试试。”巫小玉觉得只要她不选黑色的,哪个颜色都行。
闵夏只得轻轻一笑,她确实是不太喜欢过于鲜艳的颜色,所以一开始就直接拿了一套黑色的。既然两人都说那件紫色的不错,她便试了试。
等她换好旗袍一出来的时候,巫小玉和利思都微微受惊了。
那身紫色的旗袍穿到闵夏的身上那是恰到好处,修身显露好身材的同时又带着一股别样的民国风韵。
“你知道你穿上这身像什么吗?”巫小玉咽了咽口水道:“就像是上海滩法租界里大户人家的千金,看起来恬静,神秘,优雅……”
巫小玉的文艺细胞向来好,信手捏来的比喻简直了。
闵夏抿唇一笑,“我还以为你会把我比喻成书香世家出来的大家闺秀呢!”
只见她摇摇头,“离大家闺秀还差一点,你没有柔弱的技能。”
“那我像什么?”利思笑问。
“百乐门的舞女。”巫小玉十分讨打的说出了心里话。
利思笑着拧了她肩膀一下,让她连连喊疼。
不过巫小玉的话也不假,利思那好身材一穿上旗袍那更是凹凸有致,妩媚风~情尤其显著,那眼神一个暗送秋波就似乎要把一个男人的心神都摄走了。
三人笑闹了一阵子,这才把衣服换了下来,准备一会直接到婚纱店不远的西餐厅随便用个午餐,然后聊聊天,顺便去商场购个物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