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狗友(1 / 2)

良妻 李子谢谢 2362 字 7小时前

夜幕中的章家是一座灯火辉煌的豪宅。

屋内,章乃春四仰八叉瘫在棠梨木漆红洒金雕花躺椅上,他的脚跨在躺椅扶手上,在空中一晃一晃,赭衣绣袍和飞凤乌靴也一摆一摆,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曲子。金玉其外,绣花枕头,章乃春的身上总散发着浓浓的纨绔之气。

四儿捧着信鸽走了进来,章乃春立即坐起了身子。

四儿解下信鸽脚上红线绑着的字条,章乃春摊开看了,登时横眉倒竖起来,嘴里骂了声:“温鹿鸣这个混蛋!”便起身整了整腰间系着的蓝田玉带走了出去。

四儿跟了上来,“少爷,你要去哪里?”

“心里不爽,找人喝酒去!”章乃春说着大步向外走。

四儿赶紧回身抓了屏风衣架上的披风,小跑着追上他家少爷,给他家少爷披上。

章乃春披上大红绸缎披风,衬得龙眉凤目,皓齿鲜唇,愈发餐霞吸露,冉冉惊人。他甩了甩头,头顶镶着大颗珍珠的金冠便抖了抖,再整了整披风领子,“蹬蹬蹬”跑下石阶,穿过园子向外走去。好一派风流倜傥的富家公子架势。

洛县“宜家酒肆”最豪华的包间内,吊儿郎当坐着俩人:钱随往(由读者“谁来随往”饰演)和颜俊。

这两人是表兄弟。

钱家产微业薄,更不幸的是父母早丧,愈加零替。

所以钱随往年当弱冠,无力娶妻。只与老仆钱兴相依同住。钱兴日逐做些小经纪供给家主,每每不敷,一饥两饱。

幸得其年游庠,洛县有个表兄,住在北门之外,家道颇富,就延他在家读书。

那表兄便是颜俊,与钱随往同庚生,都则一十八岁,颜俊只长了钱随往三个月,因此钱随往呼之为兄。

颜俊父亲已逝,只有老母在堂,亦未曾定亲。

钱随往因贫未娶,颜俊是富家之子,如何一十八岁,还没老婆?其中有个缘故。那颜俊有个好高之病,立誓要拣个绝美的女子,方与他缔姻,所以急切不能成就。况且颜俊自己又生得十分丑陋。面黑浑如锅底,眼圆却似铜铃,痘疤密摆泡头钉,黄发蓬松两鬓,牙齿真金镀就,身躯顽铁敲成。如此其貌不扬,白瞎了他爹娘给他取的“颜俊”的名字。

那颜俊虽则丑陋,最好装扮,穿红着绿,低声强笑,自以为很美。更兼他腹中全无滴墨,纸上难成片语,偏好攀今掉古,卖弄才学。

钱随往虽知不是同调,却也借他馆地,为读书之资,每事左凑着他。故此颜俊甚是喜欢,事事商议而行,甚说得着。

久而久之,带累着钱随往也坏了心性。表兄弟二人凑到一处便不思进取起来,早把课业丢到一边,一天到晚尽跟着章乃春一班人吃吃喝喝,做了酒肉朋友。

章乃春出手阔绰,所到之处吃喝玩乐挥金如土,这表兄弟二人乐得跟在他身边做个刍狗,成天价游手好闲。说是朋友,实为爪牙。

当夜,表兄弟俩正在“宜家酒肆”内一边攀谈一边等着章乃春,忽见包间帘子一挑,章乃春走了进来,登时蓬荜生辉。

二人忙起身相迎。

章乃春脱了披风让四儿拿出去,坐到桌边便自顾自喝了几杯酒。

钱随往和颜俊互视一眼,不解地看着章乃春。

颜俊问道:“春哥,你有心事?”

章乃春沉着脸色,“唔”了一声。

钱随往便赔笑道:“春哥,不如说出来听听,我兄弟二人为你出谋划策。”

章乃春闷闷不乐道:“爷我看上一姑娘,人家没看上我。”说着又灌了几杯酒。

那表兄弟二人立时笑起来。

钱随往道:“嗨,我还以为什么事?这洛县还有春哥你弄不来的姑娘吗?横竖多给些银子就是了。”

章乃春当即扔了一个酒杯过来,砸中钱随往的额头,钱随往愣住,一边扶额,一边小心翼翼试探道:“春哥,难道你这回看上的姑娘有什么特别之处?”

章乃春继续喝酒,砸吧着嘴道:“她就是个天仙般的人物,我对她是认真的。”

章家花大少玩女人在洛县可是远近闻名,竟然对哪个女人说出了“认真”二字,表兄弟俩都撼然得一塌糊涂,当即追问这女子是谁。

章乃春只不肯说,一味喝着闷酒。

颜俊便出主意道:“春哥,那你可调查清楚没有,这天仙姑娘为什么没看上你这一表人才玉树临风的人物?”

章乃春想起紫藤捎来的信息,不由将酒杯往桌上一掷恨声道:“可恨的是鲜花旁边总有那么几只蜜蜂在嗡嗡嗡地叫,鲜花觉得自己和蜜蜂才是绝配,又怎么会相中苍蝇呢?”

章乃春如此一说,钱随往和颜俊愣了愣,这章家草包少爷居然将自己比作苍蝇,却又想笑不敢笑,恐惹恼了财主,这一桌子山珍海味等下没人付账。

章乃春虽然不着调,可也不是傻瓜,话一说完,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却也不能明着承认自己的短儿,便指着钱随往和颜俊道:“你们两个浑笑什么?横竖就是那个道理,你们帮我出出主意便是。”

颜俊灵机一动道:“春哥,这有什么难的,鲜花要是觉得和蜜蜂配,咱就把蜜蜂干掉!鲜花要是觉得和蝴蝶配,咱就把蝴蝶干掉,要是鲜花周围就剩了苍蝇,她没了选择,也只好和苍蝇配不是?”

章乃春点头,指着颜俊道:“人丑,脑子倒灵光。”

当即三人又喝了几杯酒,嘀嘀咕咕进一步谋划起来。

王丽枫不顾兄嫂劝阻,径自回了白家。

王祥康不放心,便央了叔叔王建一起,送王丽枫回白家来,另外也探望白振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