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竞选(1 / 2)

物理课后,第二堂是化学课。

走班制第一天的混乱和新鲜,在第一个课间显露无疑。

一群学生上完了第一节课,一个个像无头苍蝇一样,兴奋地在走廊里乱蹿,找自己的下一个教室。

竞赛班因为人少,所以是唯一一个地点不变的班级,三十多个人中,有一大半离开了教室,去往了别的班,能继续留在这里上化学课的,只剩下了十来个。

与此同时,陆陆续续地,有新的学生按着门牌号找了过来。

教室后排,秦渊坐在座位上,冷冷地看着阮轻暮“你能正经点吗我在和你说正事。”

阮轻暮抬起头,有点诧异“我一直很正经啊。”

看着秦渊脸上浮起的薄怒,他恍然大悟“哦,你说那个啊。那也是正经话。”

他刚刚睡了半堂课,眼角有点微红,一双桃花眼带着慵懒“我也是真的来看你的嘛。”

1班的文艺委员陆涟漪扎着高高的马尾,脚步轻快,抱着化学课本,正从教室外走进来。一眼就看到了后排的一幕。

他们那个从来都冷静自持、喜怒不形于色的班长忽然伸出了手,一把揪住了对面男生的领子

秦渊微微俯下身,冷冷看着阮轻暮,两个人的脸靠得极近,近到了彼此都看得清对方的睫毛,和同样黑亮幽深的瞳仁。

“你给我听好。”秦渊慢慢收紧了手指,将阮轻暮的领口握得更紧,“这里没人陪你玩游戏,但凡对自己负责点,就该去适合你的稳健班,懂吗”

赶来上化学竞赛班的学霸们一个个吃惊地望着后面,面面相觑。

陆涟漪秀丽的眉毛蹙着,担忧地咬了咬嘴唇。

在班上一年多了,秦渊别说不轻易理女生,就连和男生们都有距离,什么时候见过他这样,和人接二连三地冲突过

阮轻暮仰着头,脸上的笑意淡了。

他伸出手,微凉的手指轻搭在秦渊的手腕上。

“你知道你自己很烦吗”他迎着秦渊的目光,弯弯的桃花眼眯起来,“总是这样,对错黑白,正邪好坏,都是你一个人说了算。”

秦渊冷冷看着他,眉峰锐利“总是”

阮轻暮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嗤笑了一声。

这个人在奈河桥上喝下的孟婆汤,大概挺多啊。

什么都忘光了,忘光了前世,忘光了那段过往。

可却没忘记和过去一样,时刻看他都不顺眼,一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模样。

他在秦渊的腕骨上一按,扳开了他的手腕。

轻描淡写,却强硬。

“管好自己吧。别人怎么样”他垂下眼,薄而白皙的眼皮上,浅浅的青色血管清晰可见,“与你何干啊,秦大班长”

整整一个下午,后排的两位新邻桌没有再说一句话。

下午的最后一节课结束了,生物老师还在争分夺秒拖堂,隔壁班的傅松华他们已经下课了,探头探脑地在走廊站着,往竞赛班的教室望。

靠,又是什么惊悚的状况

最后一排,秦大佬身边睡觉的那位,又是谁啊

正惊悚着,身边多了一个人。他一转头,正看见方离和他一样,呆呆地望着窗户里面。

“你来干吗”傅松华瞪着他。

方离小声说“等、等同学去吃饭”

傅松华浓眉一挑“等你们班那个阮轻暮”

方离低着眉眼,不敢看他“嗯,他腿不好,我帮他打饭。”

“你倒是好心。”傅松华“切”了一声,“跟一个神经病混在一起,你不怕被传染啊”

方离声音很小“没、没有他人很好。”

傅松华翻了个白眼,人生得英俊,就连翻白眼也显得肆意阳光“你是结巴吗结巴配瘸子,难怪和他要好。”

方离的脸色有点白了“不、不是的”

傅松华说完了又有点后悔,赶紧挥了挥手“哎,我胡说的,别当真啊你人美心善,帮助残疾同学,是小天使来的。”

方离红着脸,抿住了嘴巴。

实验三中规定,住校的学生必须来上晚自习,平时会有值班老师定时来督查,今天是实行走班制的第一天,晚自习和下午一样,显得有点鸡飞狗跳。

原先都是在自己班上自习的,可现在每个人上课的班级都可能有好几个。

理论上说,甚至可能有学生在不同的四个班上不同的课,晚自习去哪儿,就是一个新问题。

学校本来想在原班上晚自习的,立刻就被几个竞赛班的名师联名抗议,强烈要求允许在走班的小班上,便于他们随时给这些尖子生加练习、做辅导。

年级教学会议开了三轮,最后才定下来方案竞赛班和领航班的学生允许去各自的教学班上晚自习;稳健班的学生原则上留在原来的行政班,两边都实行签到点名。

第一天晚上,几乎所有的班主任都在岗,又是发放签到表,又是召开班会强调事项,教室里灯火通明,学生坐得满满的。

9班的老简站在讲台上“刚刚讲的都明白了吧总之别想逃,我跟你们说,我天天拿着两边的签到本对名字,谁两边都不在,我一眼看得出来。”

下面有胆子大的男生叫“老师放心吧,宿舍不准留人,我们也没地方去啊。”

老简瞪着他“少废话,校后门的网吧、文体楼前的情人树,哪里没你们的倩影啊”

下面一通吃吃的憋笑。

实验三中原身是一所历史悠久的老中学,这些年才改成了只有高中部,校园虽然不算大,可是颇有几个著名的景点。

一个是校园操场东侧的一株百年香樟树,一个是西边文体楼楼下的合欢树。

香樟树号称树龄百年,其实大约也就是五六十年,不仅枝叶繁密,树干直径极粗,一个男生都抱不过来,当年修操场跑道时,为了保留这棵树,还绞尽脑汁绕开了一段。

至于那棵合欢树,就更加受欢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