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1 / 2)

暧昧兵王 日上三竿 3075 字 1个月前

“……”

回到吊脚楼,洗了一个凉水澡,一夜未眠精神却依旧无比充沛,吃过早饭,收拾好行囊后,进城的事宜便是提升了日程。

临行前,老潘头不断叮嘱:“晴丫头,你弹头哥哥可是在咱们二仙岩村三年,头一遭进城,无论他以前到底是什么身份,只怕上千个日夜,已经将现代都市的生存本能忘却的差不多了。到了城里以后,一定要注意安全。城里终究和村上不一样,地痞流氓多,有的人万万惹不得。”

“爷爷,我知道啦。”潘晴扬了扬胳膊,傲娇道:“弹头哥哥一拳就可以打死野猪王,那些流氓再厉害怕是也没有这样的本事吧?别人不惹他都好了。”

老潘头大汗直流:“我担心的就是这一点。弹头这孩子力量过于刚强,若是真有人惹上他,冲上去抡手就是一拳,闹出人命可是要一命抵命的。所以,这一路上,让弹头听你的。”

弹头苦涩笑道:“老潘头,我就那么没有自制能力吗?”

“没有。”

弹头:“……”

“……”

进城,终于进城了。

第954章 大叔?

二仙岩村到咸丰县城尚有一段路程。

山路多崎岖,代步工具则是数辆轰鸣大作的拖拉机,在这炎炎夏日的季节中掀起漫天腾升的尘土灰迹。

由于县城里同学已经找好暑假短工,所有晴丫头也算是精心准备了一番,那套一直买来舍不得穿的白色连衣裙已是着身,希望到时候给老板留下一个好印象,但那股尘烟实在太过剧烈,这才刚刚走上百米的路程,烟沙就遮掩的让人睁不开眼眸,整洁的裙装也是沾染上斑斑点点。

“晴丫头来,将我的外套披在身上遮挡风沙吧。”

鄂省气候多变,整个恩施都是如此,先前还艳阳高照,指不定下一刻就能呼风唤风,故此所有人都带着夏秋两季的衣服。

此时,见得晴丫头黛眉微皱,惆怅的嘟着小嘴,弹头一阵苦笑不得,便是脱下薄轻外套,披在她的肩头。

“弹头哥哥,还是不要了吧?”

潘晴脸色羞红,眼眸都是不敢直视弹头的身体,缘于褪下外套,那等异常健硕的肌肉便是浮掠在视线当中,而其就连胳膊上的累累伤痕都是一览无遗,她倒是并不惧怕,只是莫名的有一种心疼,因为她曾经不少次目睹弹头周身的触目惊心,她的小脑袋里实在很难想象,她的弹头哥哥失忆之前到底有着多么遥远不可及的生活方式,曾经也幻想过他是黑道老大、军人、特种兵,但绝对不是地痞。

地痞和流氓,至少在档次上来说是不一样的。地痞就是在鸡毛蒜皮的事情中勾心斗角,恃强凌弱在迷茫的人生中寻常一时的快感;而流氓,不但要流氓别人,还要让别人流氓自己,这种高超的艺术活和技术活,不是一般人干得了的。

在弹头苏醒相处的这两年中,潘晴也是心知肚明,若说她的弹头哥哥没有品味那绝无可能,他的脑海中所饱含的知识,大到军用武装装备,小到红酒,都能详尽的说上几天几夜,绘声绘色;但如果说他的素养极高也不尽然,遇到心烦的事情还是会像一般人那样骂街,口齿犀利,无人可敌。

总之,在她眼中,她的弹头哥哥,充斥着十足的神秘感,想要去触碰却又不敢去触碰。

“什么不要?”弹头嘴角勾勒着淡淡弧线,说道:“咱们家晴丫头这身连衣裙多好看?若是还没到县城就成了大花猫,岂不是暴殄天物了?”

“你的意思就是说,我这样穿很美咯?”潘晴眼前一亮。

愣虎哧头,咧嘴傻笑:“晴儿当然美了,可是咱们二仙岩村的村花,大家说中不中?”

“哈哈哈…”众人齐齐大呼:“中。”

“……”

拖拉机轰鸣声势不绝,没入山涧道路转角,卷席起层层腾升烟沙,迅速消失不见。

约莫一个小时后,拖拉机车队抵达,迅速进入咸丰县内。

恩施,属中亚热带季风型山地湿润性气候。

由于北部的大巴山和巫山的天然屏障作用,大大削减了南侵冷空气势力,气候随着地形的垂直变化,影响光、热、水的再分配,一般是雨热同季,夏多冬少。这里的美就在于自然景观和民族风情,旅游者不必拘泥于线路,可以兴之所至地游玩,这样往往能随时发现好风景。奇峰异石、溶洞飞瀑、佳林名卉遍布,形成了秀、雄、奇、绝、险的旅游资源,有国际旅游景点----神农溪,神州第一漂----清江闯滩,世界特级溶洞,腾龙洞,土家第一寨----鱼木寨,荆楚第一石林----梭布垭石林,除此以外,土家族的吊脚楼、侗乡的风雨桥、七月的女儿会、耕耘时的薅草锣鼓、葬礼时跳的撒尔荷、吉庆时跳的摆手舞,都展示着绚丽多彩的恩施风情。

而在县城中,这样的精致同样未曾被破坏,空气清颖,倒是让人心旷神怡。

当然,拖拉机这样的存在自然无法开入县城中心,同村的几个年轻小伙主动担当,将其开往工地,而下车的弹头等人对视一眼,除了潘晴一尘不染之外,众人皆是糊了个大花脸,彼此相视大笑,皓齿明眸崭露,充斥着朴实的乡情。

这样的画面,对于村里的年轻人来说每个月都有那么几遭,早已习以为常。

为了生活,没有什么可以不可以。

“丫头,现在该做什么?”

从苏醒到现在两年多以来,弹头还是第一次走出活龙坪乡的范围,进入县城后,其他人原本还担心他会不习惯,与这个世界这个社会脱节,但事实上他的适应能力就像他的身手一样同样惊人,凭借眼光六路耳听八方的超强天赋,快速的接收着这外界的消息,别说慌乱,就连半丝的仓惶都不存在,直是让人啧啧称奇。

“我和同学约好九点半在科技馆碰头,然后一块儿到工作的地点去面试。”潘晴看了一下时间,说道:“现在才八点四十五分,还有大半个钟头足够了。不过…弹头哥哥,这是我第一次出来找工作,心里有些害怕,你能不能…”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一块儿去?”弹头立马会意。

“嗯。”潘晴道。

“当然要去了。”弹头含笑道:“虽然老潘头一直告诫,让你管着我。但我好歹也比你大上不少,我不保护你谁能保护你?况且,如果愣虎他们工地上稳妥的话,我也会在县城里工作,到时候自然少不了蹿门,先熟悉一下环境也好。对了,能不能到报刊亭帮我买一份咸丰县的地图?”

“好啊。不过…弹头哥哥,你要地图做什么?”

弹头指了指自己的头说道:“道听途说终究不如眼见为实来的实在。电视上不也演了么?本地人最喜欢欺负的就是外地人,坑蒙拐骗各种齐备,要想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就不能等着困难敲上门,而是要在困难来临之前将它扼杀在摇篮里。而对一个地方的熟悉程度,很大程度上就奠定的基础。”

众人愕然:到县城而已,至于这样么?

然而,这不经意间的举止,就连弹头都不知道,潜移默化中,这一切生存特征和特有的行事方式,就正是在不断还原他以前的一切,一步一步走向记忆的路上。

那是一种本能,更是一种因为失忆也无法抹去的天性。

随后,事情便是决定下来。

愣虎、安洋和墩子也跟着凑热闹,其中一部分小伙带着昨夜狩猎的猎物到集市上去卖,另外一部分则是到县城中心购物,迅速分道扬镳,决定在事情办妥后,下午三点在工地上集合。

“……”

县城,科技馆。